火炬计划
发布时间:2014年07月28日 来源:
火炬计划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、产业化的一项指导性开发计划,其宗旨是: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,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,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与潜力,以市场为导向,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、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。现阶段火炬计划项目的重点是新材料、生物技术、电子与信息、机电一体化、新能源、高效节能与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化。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火炬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采用的技术应是先进的、成熟的,且经过了产品(样品、样机)技术鉴定,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(对国家专卖产品、食品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);
(二)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,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、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;
(三)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。
二、申报受理程序
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法。
企事业单位申报火炬计划项目,由申请单位填报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》,向县科技局申报。
三、立项审批程序
国家级计划常年受理,由县科技局统一上报,一年申报一次。
四、实施与管理
(一)凡跨年度项目,承担单位在每年12月15日前,需向县科技局报送项目实施小结。
(二)项目应认真组织实施,完成后都必须验收或总结。
(三)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用于实施项目必需的设备购置、能源材料开支、资料印刷、评审、差旅及管理等费用开支。